利用亲情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4-08-13 09:25:19


    原告金某某诉被告安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判决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申请执行。执行局受案后,向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但安某某未按期履行。原告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执行干警考虑到社会效果,没有马上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找到其父亲做工作,经反复讲解法律规定,其父亲终于同意代其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使此案及时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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