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生命换来的警醒

  发布时间:2016-07-27 09:39:34


    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对于当事人报复法官的流血事件在全国震惊。

    孟建柱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惊悉北京昌平区人民法官马彩云同志不幸遇难殉职,我感到十分的悲痛。孟书记批示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袭击杀害人民法官和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维护法官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坚决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治的尊严。

    血的教训,让我们心中十分沉痛,即使是枉法的法官,也应按法定程序处理。更何况2007年至今,马彩云年均结案近400件。由于工作突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优秀法官。

    这样在血案陈述另一个事实,政府公信力不足,公民对公权力不认可,对自身的生命也比较漠视麻木。尤其某些部分官员因为本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不守法律法规,有些官员甚至因局部利益在挑战法律法规,导致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

    官员不守规矩,公民也学着不守规矩,有法不依有规不循,规矩成为摆设。导致公民小则乱丢垃圾、随意吐痰、闯红灯,排队加塞,到各家机构办事,都不想按规矩办,而是想办法走捷径,导致有熟人的地方一面绿灯,没熟人的地方处处障碍。这种不正常的行为又会造成别人也来破坏规矩,你以为你有本事别人比你还有本事,结果大家都破坏规矩大家都没规矩可守;这种“平庸的邪恶”现象普遍发生在我们民众身上,大大小小的事件,层出不穷。我们都不爱守规矩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异常混乱,卖牛奶的不守规矩,自己生产的奶不喝,养鸡的不守规矩,自己养的鸡不炖,种菜的不守规矩,自己种的不炒。房地产商不守规矩,自己盖的房,自己不住,最终是社会形成了互害的局面。老百姓投诉无门的时候就用打打杀杀来解决问题,来解决自己内心的抵抗,错误的维权,导致伤人害己。

    中国人为什么不守规矩?现在的中国人大都没有正能量的信仰;信仰人民币居多。以成败论是非;以成败论英雄。笑贫不笑娼;只要成功了,一切的败坏道德法律的 都可以忽略不计,还可作为成功典型大肆渲染。只要结果,不看过程;只看结局,不看手段。为了结果,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不管是非曲直。

    西方人,绝不允许自己这么干。如果这么干,即使成功了,也会被社会唾弃和抛弃。西方人的理念是:更为神圣不可破的,是规则。坏了规则,一切的成功都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规则是通过尊重公意的公共选择过程建立起来的,那是公众为维护共同秩序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在契约下,没有人不守规则。

    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任何制度的设计、哪怕是世界顶尖学府和精英设置的体系,都经不起中国人的糟蹋,因为中国人是最精于钻空子的,无孔不入,即使是堪称完美的制度也仍然防不胜防,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专制手段。

    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里,为什么外国人都遵守,而国人却尽脑汁地寻找漏洞。英国最有名的公德可能首推排队,甚至可以说凡有英国人在的地方,就有排队的现象,德国人是个极端遵守法律和纪律的民族,美国人的意识也不相上下。日本人遵守规矩的水平非同一般,在日本发生大地震的时候,人们都是坐在楼梯的两边,静静的等待救援,让其他人自由通行,这种场面在中国就不会发生的,这叫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为什么要被死规则缠住。其实,这就是法治的真谛,一种类似于宗教使徒般的虔诚而真挚的信仰。

    中国有句名言:法不责众。一个人犯错,遭到千夫所指、过街喊打;而一群人犯罪,则是理所应当,集体无意识地掩饰。导致在国人的内心深处为了一己私利有以身试法的心,也有“着拼的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种拼一把,赌一次的想法。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不严,又极大地纵容了不守规矩行为的发生和快速繁殖。

    正由于我们规则意识差,走出国门的人常因“入他乡而不随俗”而处处受制。有这样一个报导,在巴黎圣母院里用中文写着 “ 请勿大声喧哗 ” 美国的珍珠港的垃圾箱上用中文写 “请把垃圾丢在此 ”  泰国皇宫的卫生间里用中文写 “大小便请冲厕”,我们很自豪吧?这都是用中文写的,说明了什么,我们身在外国的人真的是很有礼貌,礼貌的让外国人学习用汉语去督促中国人基本的礼仪。记得有个老师说,在某些岛国,用中文写着 “ 客满”,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不用英语,说明不让中国人住,只有几个指定的宾馆可以住。这就是中国人在国外由于自身素质受到的不公正的礼遇。

    虽然我国在公民家庭暴力、赡养抚养、强制补课、收取红包、偷税逃税、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不道德行为,立法正在逐步的完善,建立公民道德信用机制,也势在必行。

    信用仅靠教育引导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约束力微乎其微。马克思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我们需要法律的强制力来推动全社会公民的信用建设。我国自从加重对酒驾、醉驾行为的处罚力度后,酒后驾驶的人大幅下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大幅减少,这说明了严格的执法能够维护社会规范。很多发达国家,很少有闯红灯、乱停车、乱丢垃圾等现象,公共秩序良好,这是因为其有强大的法律支持,即使轻微的违法行为也要面临严厉的处罚。

    信用一词源于拉丁语Credere,意为信任。信用是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最初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02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开始对当时发行的铁路债券进行评级。后来延伸到各种金融产品及各种评估对象。

    建立个人及家庭的信用等级,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商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社会管理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社会公益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等其他个人信用信息等方面,职能部门提供专门信息,即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公安、民政、金融、法院、税务、工商,纪检等职能部门录入数据库。

    分等级量化分值。信用信息评估按照分值分为十个级别。同时,制定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各项道德信用行为加扣分的具体内容和分值。多层面实行奖惩,确保信用运用的有效性。职能部门在公民交通、入学、参军、医疗、就业、低保、经商、提职等参照信用信息进行操作。

    举例说明,如果一个人准备乘火车出门,标准火车票为一百元的情况下,信用等级是一级,只花九十十元就能买到火车票,如果信用等级是十级,那么就得花一百二十元才能买到火车票。

    老人生病住院,家庭的信用等级也起着很大的作用,如果医疗费是一万,家庭信用等级是一级,只花九千元就可以,如果信用等级是十级,那么就得花一万二才行。

    孩子入学也是一样,如果标准分是一百分录取,家庭信用等级是一级,只花九十分就录取,如果信用等级是十级,那么就得需要一百二十分才行。

    通过立法让公民的信用等级与生活息息相关,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公民的诚信度;让公民充分认可政府公权力,提高个人素质。在法律的约束下,就不会再出现,公权力的失信,也不会出现杀害女法官的那种血腥的事件了,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更加和谐,人们更加幸福,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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