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是由原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清河林区基层法院、林口林区基层法院撤并而成。下设清河人民法庭、林口人民法庭。
沿江人民法院共配备7块LED屏,监控系统实现全楼无死角,并安装有智能巡防系统、打卡机等。功能布局上,一楼主要分诉讼服务区、审判区、办公区,实行三区独立管理,每个区域均设有门禁,诉讼服务大厅及审判大厅内设有安检门、X光检测机、大型LED屏,查询机、配备了饮水机、等候椅,并有法警执勤。诉讼服务大厅内设有诉讼服务台、立案窗口、接谈室;审判大厅内设有调解室1个,大审判法庭1个、小审判法庭2个、少年法庭1个、羁押室1个、远程提审室1个。羁押室内有囚室3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少年法庭采用圆型审判桌。二、三、四楼为办公区,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法官辅助服务中心、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档案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法警队,四楼还设有图书室、活动室、法官沙龙、党建室。
沿江人民法院秉承着“公正立公信,厚德济林海”的院训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使法院各项工作推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