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信访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沿江人民法院及清河法庭、林口法庭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沿江人民法院及清河法庭、林口法庭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沿江人民法院及清河法庭、林口法庭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详见附后网上立案操作流程)。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栏目、黑龙江法院网www.hljcourt.gov.cn)“民意直通车"、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或者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四、沿江人民法院及清河法庭、林口法庭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后。
五、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请参照2020年1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
沿江人民法院有关立案及信访事项联系电话:
0451-57187989 0451-57187970;
清河法庭有关立案及信访事项联系电话:13304668912;
林口法庭有关立案及信访事项联系电话:0453-3301340;
沿江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