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增加打印、录像等遗嘱新形式

发布时间:2020-10-22 15:19:54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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