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 无因管理,可请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

发布时间:2020-11-09 13:55:46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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