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归业主共有

发布时间:2020-11-09 14:07:17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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