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发布时间:2020-11-10 09:38:17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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