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书面合同形式多样
发布时间:2020-11-11 14:03:06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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