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借款预先扣息不合法
发布时间:2020-11-13 08:54:00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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