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所有权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8 09:03:44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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