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0-12-18 09:11:10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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