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0-12-21 08:51:04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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