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13-06-18 16:21:11


    第一,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故意往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有毒、有害食品而销售的。

    第二,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的行为,至于销售后有无具体危害后果的发生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机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制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在饮料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非食用色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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