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0-12-22 09:16:04


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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