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用益物权 地役权

发布时间:2020-12-23 08:50:23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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