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物权编 用益物权 地役权

发布时间:2020-12-23 08:53:34


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三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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