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学习民法典:合同编 通则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发布时间:2021-01-06 15:28:46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