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 沿江人民法院深入辖区林场所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5 09:23:36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前夕,沿江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和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开展了生态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沿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红梅针对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屡禁不止的毁林放牧行为,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相关法律条文内容进行了阐释,将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结合起来,围绕规范放牧问题,进一步解答养牛户的疑惑,并通过讲解相关案例积极引导辖区养牛户牢固树立、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龙江。

此次活动,沿江法院先后前往星火、西沟、西南岔三个林场进行宣讲,其他相邻林场广大养牛户也参与并认真聆听了本次普法宣讲。本次宣传覆盖了辖区全部十八个林场所,有效地建立了广大养牛户正确的生态保护意识。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沿江法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做生态文明忠诚的实践者、接续者,为谱写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清新的美丽中国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