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作烧柴,女子获刑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3-07-12 08:48:48


    只因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砍几棵树用作烧柴,2013年2月,石某某悄悄来到方正林业局石河经营区施业区39林班23小班偷砍了白桦、次杨等树共21株,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期,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对石某某盗伐林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对其判处管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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