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纠纷调解

  发布时间:2013-07-23 14:15:53


    2013年7月23日上午9时,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本案已调解。

    2012年9月,原告在被告处购买木耳、筷子菌种1000袋,价值8000元,因被告提供的二级菌种成活率未达到双方协商标准,原被告发生纠纷。

    经本院审理,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宣传法律,审判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作调解工作,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给付原告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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