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办案,严肃法律
作者:沈波 发布时间:2013-08-01 11:06:16
陈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按法庭程序送达了相关文书,开庭传票,被告无不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于2013年7月29日上午8:30分开庭审理了本案,通过原告的陈述和对证据的采信,能证实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并应依法受到保护,依据《民诉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庭缺席判决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陈某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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