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 原告撤诉

  发布时间:2013-09-05 08:49:41


    2013年,被告张某经原告朋友介绍来到方正林业局万宝山从原告经营的木耳菌基地购买木耳菌袋23572个,每个1.4元,计33000元,现尚有3000元未结清,经多次索要,被告均拒绝给付,故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过该案,在开庭前多次找原、被告协商,最终双方已2000元达成协议和解,在开庭前,被告主动给付原告,原告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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