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2-05-04 09:12:31


    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执行死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责任编辑: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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