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2-05-14 10:03:18


    依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施行)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责任编辑: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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