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4-07-08 08:19:31


    2014年7月4日李某某诉潘某离婚一案在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对婚后购买的住宅楼房争议较大,各持已见,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并未急于结案,而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终于化解了双方敌对的心理状态,并成功在7月7日调解了此案,事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