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1人!沿江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16:40:00



根据工作需要,沿江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岗位 聘用制文员1人,工作地院机关。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5.同等条件下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及转业军人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单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计划招聘数

学历要求

招考对象

专业要求

性别

备注

1

沿江人民法院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身份人员

不限

不限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沿江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11月24日8时到2022年11月28日16时期间,发送至邮箱:791211063@qq.com; 

(二)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4日至28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沿江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复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1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笔试和相关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沿江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沿江人民法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含毒品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沿江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沿江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政策 对笔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参加面试但未被正式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作为递补聘用制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期间将保留其考试成绩,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适时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相关事项提醒 

1.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与沿江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57187982);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并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纸质版; 

4.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沿江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沿江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2.单位同意报考证 附件2

 3.报考承诺书 附件3

 4.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附件4

责任编辑:郎胜男    

文章出处:沿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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